虛增2018年營收、利潤被責令整改 太和水披露“整改”最新情況
◎太和水表示,鑒于本次立案調查的結果將直接影響公司虛增2018年度營業
此前,上海證監局認定太和水(SH605081,股價13.81元,市值15.64億元)承做撫州市夢湖及鳳崗河水生態治理項目存在虛增2018年度營業收入及利潤總額的情形,并要求公司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8月10日晚,太和水披露,目前,公司已通過加強相關人員培訓、完善相關內控制度等方式積極落實整改計劃中不受新案件調查結果影響的部分,待新案件調查結果確定后,公司將根據調查結果嚴格落實法律法規等相關整改要求,積極配合上海證監局責令改正措施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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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在產生確定結果后整改
據公告,7月11日,太和水收到了中國證監會上海監管局下發的《關于對上海太和水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并要求太和水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經查,2017年至2018年,太和水承做撫州市夢湖及鳳崗河水生態治理項目,于2017、2018年陸續確認撫州項目全部收入。但實際上,撫州項目部分水域未完成最終治理,太和水存在虛增2018年度營業收入及利潤總額的情形,導致公司招股說明書信息披露存在不真實、不準確的情形。
7月12日,太和水收到了中國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
為了對《決定書》涉及的事項進行整改并配合立案調查工作,太和水聘請了律師事務所同步對標的項目合法合規性、會計處理等事項進行核查。
太和水表示,鑒于本次立案調查的結果將直接影響公司虛增2018年度營業收入及利潤的認定金額,所需整改的部分問題情況較為復雜,經與律師協商,為確保本次整改結果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公司將在新案件產生確定性后果時及時完成整改。
上市后業績連續下滑
資料顯示,太和水成立于2010年,是一家采用生物-生態方式對富營養化水體進行生態修復的企業,業務包括水環境生態建設和水環境生態維護兩大類業務。2021年2月,太和水成功上市。
根據披露的招股說明書,太和水湖泊類業務的客戶一般為政府部門或國有企事業單位,其標的水體主要包括富營養化湖泊、水庫、公園景觀水等。2017年-2019年,公司湖泊類項目收入分別為1.64億元、1.74億元、3.62億元,典型案例包括撫州市夢湖及鳳崗河水生態治理、重慶雙龍湖水生態修復項目和洋湖濕地景區水環境生態修復與水質改善綜合整治工程等。
2017年,太和水承接撫州市夢湖及鳳崗河水生態治理項目,合同總金額1.51億元,2017年6月10日開工,2018年6月竣工驗收。該項目施工周期相對較長,導致2017年第三季度-2018年第二季度期間的營業收入相對較高。
撫州夢湖項目總面積近240萬平方米,根據披露的信息,治理前,湖泊水體整體微微泛綠,透明度低,局部有飄萍,枯水期水體為Ⅴ類;治理后:總體水質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Ⅱ-Ⅲ類水平。
截至2020年6月30日,太和水撫州市夢湖及鳳崗河水生態治理項目進度已達100%,回款為1.17億元。
2017年-2019年,太和水分別實現營業收入2.75億元、3.26億元、5.32億元,實現歸母凈利潤7019.71萬元、9788.43萬元、1.48億元。
而上市后,太和水的業績已連續下滑兩年,2021年、2022年,太和水分別實現營業收入4.6億元、2.05億元,同比下降17.8%、55.37%,實現歸母凈利潤9094.43萬元、-1.64億元,同比下降43.72%、280.26%。
封面圖片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劉國梅 攝